索 引 号: | 000560083/2024-08713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2-21 | ||||
|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局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推进我局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固安县双随机办《关于报送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固双随机办[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统一、规范、务实、高效”的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我局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监管服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营造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平稳有序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计划 本年度共计划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培训工作。整合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合、尽联合”,推进实施随机抽查事项的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率;提高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比例,实现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 类相结合常态化,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 (三)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局各责任股室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建筑市场监管股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名录库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全县房地产企业、二手房中介机构的名录库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商混企业名录库建设、全县检测机构;物业股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建设。 2、动态管理双随机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要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动态管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执法股室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注:各责任股室结合《廊坊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后报法规股,由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汇总审核后通过局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流程 1、各执法股室要结合建设监管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及“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抽查名单;对群众投诉举报多且有违法违纪记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的方式,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2、计划制定完成后由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统一汇总后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检查前由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通过河北省随机抽查工作平台抽取市场主体和检查人员,检查完成后,抽取到的检查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凡是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已制定、下达抽查计划的,各执法股室要遵照执行。 5、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 6、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各执法股室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7、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执法机构要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停工整改或行政处罚的,提交局法规股立案查处。 8、及时公开抽查及处理结果。各执法股室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报局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报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的使用,讲解检查流程、规范执法等实务,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要制订我局“双随机”抽查检查细则,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执法股室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4年2月21日 |
||||
|
||||